第三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给予警告”、“停止执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给予一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条 律师事务所违反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拒绝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处罚”,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责令改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停业整顿处罚”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给予警告”、“停止执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给予一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停业整顿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处罚,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对其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给予警告”、“停止执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给予一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四十三条 律师违反《律师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违反《律师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律师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处罚”、“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二个基础裁量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