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律师事务 法律事务 会计事务 税务事务 评估事务 审计师事 财务会计 企业管理 证券公司 中介结构
首页 > 私人律师 > 跨界服务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出台66条律师处罚新规(10)

发布时间:2015-12-18 10:10点击率:

  第五十条  代表机构违反《外管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按时报送年度检验材料接受年度检验,或者未通过年度检验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外管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限期停业”,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停业”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一条  代表机构的代表违反《外管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同时在两个以上代表机构担任或者兼任代表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外管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二条  代表机构或者代表违反《外管条例》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外管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三条  代表机构或者代表违反《外管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利用法律服务的便利,收受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A档。依据《外管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项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停业,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四条  代表机构违反《外管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债务清偿完毕前将财产转移至中国境外,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外管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责令退回已转移的财产,对代表机构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首席代表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责令退回已转移的财产,对代表机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以下罚款,对首席代表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退回已转移的财产,对代表机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以下罚款,对首席代表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四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退回已转移的财产,对代表机构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以下罚款,对首席代表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第五十五条  外国律所、外国律师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个人违反《外管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已被撤销执业许可的代表机构或者代表继续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其行为属于基础裁量B档。依据《外管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上述违法行为的裁量幅度为“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不同违法情节划分为“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个基础裁量阶次。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
|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