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商标频频相撞
“特斯拉”商标纠纷和解
2013年9月,美国特斯拉发动机有限公司针对占某向法院提起两起诉讼,分别主张占某侵犯著作权和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分别索赔经济损失110万元和310万元。
2014年6月,占某针对特斯拉发动机有限公司、拓速乐汽车销售(北京)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诉讼,索赔经济损失2394万元。
2014年8月,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双方涉及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知识产权案件:占某放弃使用“TESLA”等有关标识,特斯拉发动机有限公司放弃向占某主张赔偿损失。
点评:
该案过后,其他法院正在审理的“特斯拉”域名纠纷、“TESLA”商标三年连续停止使用撤销行政案件等一系列案件也都一揽子得到了解决。双方激烈的商标争夺战至此和平落幕。上述案件的处理,亦为特斯拉进入中国市场扫清了商标障碍。
迪尔公司遭遇商标“撞车”
2014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泰禾国际重工(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泰禾国际重工(北京)有限公司构成对美国迪尔公司第4496717号颜色组合商标的专用权的侵犯,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迪尔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45万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被控侵权商品外观与迪尔公司的涉案颜色组合商标排列组合方式一致,颜色基本无差异,在整体形象及表现风格上均十分接近,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被控侵权商品的提供者与迪尔公司存在某些特定联系,从而产生致混淆误认,构成商标侵权。
点评:
该案使公众更加明确了颜色组合商标的使用方式和侵权责任的判定,解释了以前人们对颜色组合商标的模糊或错误认识,是对侵犯非传统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的有益探索,将对今后此类案件的审理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腾讯“QQ”汽车商标被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