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驳回了奥迪公司的申请。同年,张晓平开始反击。他委托律师给奥迪公司发去律师函表示,他才是“ TT”商标在华的唯一权利人,奥迪公司生产的奥迪TT跑车侵犯了他合法拥有的商标专用权。他希望奥迪公司在收到函后立即停止生产及销售奥迪TT汽车,并在收到律师函7日内立即与其本人或者律师联系,处理相应事宜。可是,张晓平此后并没有等到奥迪公司的回复,他为此走上了漫长的维权之路。
一审回顾
两个标志有差异法院驳回诉求
2010年年底,张晓平起诉到法院,认为奥迪公司使用的“TT”标志侵犯了他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奥迪公司立即停止使用“TT”商标,立即停止在中国境内销售“TT”跑车,并赔偿他经济损失50万元。昆明市中院在2010年正式受理了这起商标侵权案。
这是国内首起个体户状告跨国公司的商标权案。去年5月,这起案件一审终于开庭审理。被告方负责人即便不懂中文,也专程从德国赶来旁听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