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郑书忠介绍,今年以来,全省政法机关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牵引,以“五个小专项行动”为突破点,聚焦解决涉企突出问题,积极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相关做法入选全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全国工商联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协同实践案例。我省连续四年入选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最好的十个省份。
聚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以专项行动安商护企
全省政法机关坚持主动作为、综合施策,一体推进拖欠企业账款案件专项执行、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防范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和招投标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海外企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等五个小专项行动。研究制定创新办理案件工作指引、法律应用参考及线索搜集指引等61项制度,通过明察暗访、综合督查、通报曝光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地见效。截至目前,共执结拖欠企业账款案件1793件;办理专项监督案件2048件,涉及金额3.96亿元;立侵害商业秘密案件11起、串通投标案件209件;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4146件,挽回损失10.7亿元;开展海外通报预警、应急处突等7585起。
聚焦规范涉企案件办理,以质效提升安商护企
全省政法机关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研究涉企案件办理特点规律,细化工作措施,执法司法质效持续提升。为优化涉企案件办理流程,出台刑事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及处置措施适用指引,行政处罚卷宗规范指引,公安机关涉企案件办理工作规定和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暂行规定,填补多项制度空白,确保案件处置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为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建立重点涉企案件工作台账,畅通办理通道,探索“带封过户”执行新模式,支持被执行人善意处置房产207套,变现3.65亿元,实现安全交易、债务清偿和市场要素有序流动。如,青岛市检察院探索“活查封”机制,对经营性财产允许财产所有人在查封机关监督下开展经营,并将经营所得用于退赔等。加强涉企案件办理监督方面,今年新增涉企类法律监督模型11个,对19428件案件适用监督模型。4个模型上架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推进办案监督履职一体化,强化刑事部门检察官背书审查,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涉黑涉恶案件3件,办理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件。四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加快“鲁执法”平台建设,打造涉企行政执法“一张网”,全省7000余个执法主体年度检查计划全部纳入备案管理,入企检查次数压减30%以上。
聚焦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以打防结合安商护企
全省政法机关坚持打击与预防相结合,着力在强化打击力度、前移防控关口上下功夫,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方面,开展“昆仑”“安芯”等专项工作,立涉企经济犯罪案件4824起,挽回经济损失7.15亿元,审结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案件818件。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方面,出台司法护航科技创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10项措施,办理各类侵犯涉企知识产权案件525件,对49件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2.54亿元。加强涉企金融风险防控方面,围绕研判预警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涉企风险数智防控中心”“金智谷”、资金查控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数据分析和信息穿透,整治涉众型金融风险企业480余家,挽损80亿余元。
聚焦提升服务效能,以诉求解决安商护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