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跨省建材制假案的破获,到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绿色家居产业链的知识产权防护网构建,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始终挺在第一线。”2025年4月,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乡音检察官”周凡漪带着司法温度再次走进德清家居城某知名品牌板材展厅。紫外线灯下,板材防伪标识的荧光反应清晰可见,检察官与销售人员向市民共同示范商标鉴别要领的场景,正是该院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的生动注脚。这场“知识产权宣传月”特色回访活动,源于该院2024年成功办理的一起跨省假冒注册商标案。
专家楼的衣柜“以次充好”
2023年5月,山东某大学专家楼项目建设进入冲刺阶段。作为浙江省某知名板材山东地区总经销商,唐某例行巡检施工现场。工地上,1号、2号楼全屋定制项目已完成验收,但在巡检3号楼时,这位拥有十余年从业经验的区域经理敏锐察觉异常。经紫外线灯检查,衣柜板材的荧光商标闪烁着该品牌几个大字,防伪标识齐全,但板材纹理明显粗糙,封边工艺与正品存在细微差异。经查证,其下属经销体系中没有经销商给该工程3号楼供应板材,唐某立即上报集团启动维权程序。
“这一批假冒产品从外观上足够以假乱真,荧光商标、防伪标识、封边条都齐全,如果不仔细看板材制作工艺细节的话,很难辨别。”经专业技术鉴定,3号楼使用的9400余张板材确系假冒产品。2023年8月案件移送德清县公安机关后,同步启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信息共享联席会议。通过电子数据勘验、资金流向追踪、第三方评估等多元取证方式,锁定3号楼板材加工承包商——山东某建筑装饰公司的袁某、魏某,顺着这一线索,伪造防伪标识的何某、陆某、赵某等上游制假者露出水面。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夯实犯罪事实
2023年12月5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受邀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在与公安机关商讨相关案情时,发现公安机关尽管已经对山东某建筑装饰公司的袁某、魏某等人参与制作、销售假冒板材的行为立案调查,但对外签订相关合同、组织生产、承接家居制作的企业未跟进调查,可能遗漏单位作为责任主体的问题,直接影响全案侦办方向和追责时的责任承担,且案件还存在假冒板材价格认定等难点问题。
对此,承办检察官提出拓展侦查范围的建议,以合同履行主体、违法所得资金去向等为突破口引导公安机关查明单位犯罪主体,通过固定微信聊天、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调取工程施工图纸、聘请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剔除非涉案成本,准确认定假冒板材金额,夯实了山东某建筑装饰公司单位犯罪的事实。
经引导侦查,完整还原犯罪链条:在承包3号楼板材加工项目期间,袁某等人为谋利,然后伙同上游制假者何某等人,通过非法定制防伪标识、封边条等手段,降低施工成本实施制假售假,非法经营数额100余万元。
随着证据链条逐步完整,犯罪嫌疑人从之前的“零口供”拒不交代犯罪事实,态度逐渐开始松动,检察官趁热打铁开展诉前调解,积极对其开展释法说理,引导其放弃抵抗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最终,两人放弃侥幸心理,承认错误,主动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让三个企业“轻装上阵”
2024年3月至5月期间,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以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生产、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对袁某等人分批提起公诉,被告人袁某、魏某当庭自愿认罪,其所在的涉案企业也愿意接受单位犯罪的处罚,主动赔偿知识产权利人90万元取得谅解。何某等犯罪嫌疑人及其单位主动认罪伏法,在审查起诉阶段促成赔偿80万元,并与知产权利人达成和解。
2024年6月7日,德清县人民法院对袁某、魏某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企业罚金四十三万元。
2024年9月20日,德清县人民法院对何某等人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判处被告企业罚金一万五千元。
针对办案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向涉案企业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要求供应商从多方面提升经营管理制度杜绝再犯,山东某建筑装饰品公司采纳全部建议并积极开展整改活动。同时,建议被侵权企业完善经销商分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产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案为鉴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