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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处理“极速拉线装置”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2)

发布时间:2018-08-16 15:02点击率: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委托中国(浙江)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对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侵权进行判定。接到投诉后,根据投诉方的侵权分析材料及被投诉链接所反映的被控侵权产品技术信息将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进行了分解,并与涉案专利进行了比对。经比对,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3的保护范围。

 

根据阿里巴巴平台的投诉规则,专利权人发起投诉后,在被控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即投诉成立),电商平台会通知被控侵权方,被控侵权方在一定时间内可以进行申诉。本案投诉成立后,阿里巴巴平台通知了卖家,结合卖家的申诉举证,所有链接对应的被控侵权产品均为侵权产品,阿里巴巴平台及时对涉案链接进行了断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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