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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唯品会售假或构成帮助侵权罪 面临刑法后果(3)

发布时间:2016-01-13 10:10点击率:
  导读:日前,声称“100%正品特卖”的唯品会先后被爆出成为假冒瑞士手表生产商的销售平台以及销售假茅台。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全国知名电商律师发表点评,有律师称唯品会售假或构成帮助侵权罪,面临刑法后果。

  一、事件概述

  日前,声称“100%正品特卖”的唯品会惨遭“打脸”,先后被爆出成为假冒瑞士手表生产商的销售平台以及销售假茅台。继而,假茅台事件愈演愈烈,新华社和中消协先后发文指责唯品会处理问题的态度。

  中国消费者协会1月5日发布致唯品会的劝谕函,称唯品会的解决方案仍存在三大问题,应该公示产品质量检测结果,公布涉事供应商的具体信息和供应商提供的其他商品信息。

  唯品会在回应中消协劝谕函的声明中,承认2015年12月8日的周年庆促销活动中,销售的飞天茅台500ml(53°)是假货。

  1月9日下午,唯品会再度公开道歉称,暂不对外公布涉事供应商信息是应公安机关刑事侦查的要求,并已暂停所有白酒类商品的销售。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独家专题《假茅台、假手表......屡屡被曝售假发货、退款问题频现唯品会何以变“伪品会”?》(http://www.100ec.cn/zt/wphbg/)。

  二、相关数据/法律

  据《2015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唯品会用户投诉解决率仅为10.2%,是用户满意度较差的网络零售商之一。

  据《2015“双11”&“黑五”网购用户投诉与体验报告》监测数据显示,仅“双11”后,唯品会投诉占平台电商的10%,同比去年同期上升66%,成为第四大用户投诉平台电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

  三、专家观点

  为了更全面剖析唯品会售假背后的法律问题,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特约研究员、全国知名电商律师特发表本点评(更多分析师点评请关注,中心微信公众账号:i100EC),供参考。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吴旭华认为:

  ——售假举证在商家而非消费者,唯品会需担责

  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做了极其严格的规制。如果消费者购买l假酒,完全可以在该法中找到有力的法律武器维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第三方平台都必须在无法提供经营者信息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更不用说如唯品会的直营电商平台了,所以责任承担的问题是铁板钉钉的事实。

  至于责任的承担,同样该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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