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做出解除保全裁定:1、保全错误的;2、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3、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