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如果不幸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又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因而生活陷入困境怎么办?国家有相关制度保障吗?
10月7日,中央政法委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8类可获得国家司法救助的人群。
问题一:哪些人能够得到国家司法救助
符合什么条件的人能够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恐怕是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了。简单说就是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或近亲属。《意见》具体规定了下列人员:受到犯罪侵害导致死亡、重伤、严重残疾、急需医疗救治、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刑事被害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举报人、证人、鉴定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人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此外,《意见》同时明确了不予救助的7种情形,只要具有这7种情形之一者,就不能获得国家司法救助。
1、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犯罪事实的。
3、故意作虚伪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
4、在诉讼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拒绝加害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5、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6、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7、社会组织、法人。
>>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敏远称,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过程中,由于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空缺,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一般只能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由犯罪人来进行赔偿。然而,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及其他赔偿义务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大量存在,从而致使大量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难以得到实际赔偿,导致其因此陷入生活困境,有的人甚至因此实施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或者久访不息,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意见》为这个问题的有效解决,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
问题二:符合条件的人能获得多少救助金
不超过36个月工资,不超过法院判决数
能够获得国家司法救助已是不幸中的万幸。对于这份幸运,记者有必要提醒当事人期望值不要太高,因为《意见》划定了救助标准:以案件管辖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可作出细化规定。
具体到每一起案件的救助金额,《意见》指出,要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实际遭受的损害后果、有无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个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以及赔偿义务人实际赔偿情况等。但无论什么情况,救助金额都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的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