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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现腐尸 买主可起诉退房(3)

发布时间:2015-12-03 09:37点击率:

  买受人得知其买到“凶宅”后一般均主张退房。法院受理的涉“凶宅”买卖纠纷,主要以买受人要求解除或撤销合同为主,而出卖人以房屋为“凶宅”为由要求收回房屋的,在买受人拒绝退房的情况下,难以得到支持。

  在不明真相购得“凶宅”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收回购房款;亦可以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腾退。

  买受人“退房”的诉讼请求最终能否得到法院支持,还需审查是否满足如下要件:

  (1)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凶宅”信息。

  (2)签订合同时,买受人不知道“凶宅”信息。

  (3)出卖人未及时披露“凶宅”信息。出卖人负有披露“凶宅”信息的义务,这一义务属先合同义务,应当在与买受人完成缔约行为之前妥善披露。否则,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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