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王某于2012年5月入职礼来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保密协议》。2013年1月,王某从公司的服务器上下载了48个公司所拥有的文件(公司宣称其中21个为其核心机密商业文件),并将上述文件私自存储在自己的设备中。经交涉,王某签署同意函,承认下载了33个属于公司的保密文件,并承诺允许公司指定的人员检查和删除上述文件。此后,公司曾数次派员联系王某,但王某拒绝履行同意函约定的事项。公司于2013年2月27日致信公司宣布解除双方劳动关系。2013年7月,礼来公司以王某侵害技术秘密为由诉至人民法院,同时提出行为保全的申请,请求法院责令王某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