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将网络文学作品改编成有声读物不是不可以,但必须先授权再使用。该案的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法院对于此类有声读物改编和传播行为的定性,以及在判赔金额上的判定,都体现了我国维护和保障著作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视和决心。
法律意识渐增强 主动维权成趋势
版权保护是发展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的核心和基石,关系到民族的创新能力和长远发展,国家大力开展版权保护,目的就是形成“一创成名、一创致富、一创终身享有、一创利及子孙”的创造创新环境。而作者作为权利的主体,主动维护自己的权利,也是社会进步的一种体现。 共17页 上一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