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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程序及注意细节(3)

发布时间:2015-05-10 21:48点击率:

1、只要符合上述申请主体条件的可在我国提出商标申请:
  
2、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
  目前,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品国际分类,它把一万余种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45个类,其中,商品34个类,服务项目11个类。每提出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可以在一类商品或服务项目之内选出10种,每增加一项,加收100元。

3、商标申请日的确定:
  确立申请日十分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一旦发生申请日的先后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的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日期的最小单位为‘日’).

四、商标审查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局对申请商标实行审查原则,由商标局指定审查人员进行审查。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步骤。
形式审查是对商标注册申请的书件能否受理的审查。形式审查包括对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的填写是否真实、正确、准确、是否清晰、完备等的审查,即书件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齐备。
  实质审查是对商标是否具备注册条件的审查。实质审查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审查商标是否具备显著性,是否违反法律禁用条款;二是审查该商标与在先申请或者注册的商标权利是否有相同或近似。

商标局在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的过程中,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主要文件有: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的修改并回复,那还将送达申请人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文件。

四、初审公告

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 允许其注册的决定。
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五、领取商标注册证

申请注册的商标经核准注册后,由商标局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享有专用权的正式法律凭证。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应到商标注册大厅领证窗口领取《商标注册证》。

(一)领取《商标注册证》应提交的书件:
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原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因各种原因未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加盖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注册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交注册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领证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的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二)、注意事项
(1)、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3)、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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