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企业已经建立
商业秘密保护系统
一、中国法律不予保护,索赔难、取证难、起诉难、判决难,无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侵权人逍遥法外,企业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二、隐藏“高危风险”,造成下列严重后果之一:
1、企业家气愤、困惑、无奈···
2、优质客户不能将包含核心技术的产品与您企业建立长期贸易关系。
3、削弱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增强竞争对手的竞争力。
4、无法大胆使用优秀人才,发挥积极作用。
5、自己企业研发,竞争对手使用。
6、“内鬼”擅自泄露核心技术、客户信息给同行竞争对手。
7、猎头促成高管、骨干、熟练操作人员跳槽,或自行跳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