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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行政合同指导外贸企业建立商标侵权防范机(2)

发布时间:2015-05-10 16:56点击率:

    江东工商所组织干部到外贸企业开展行政指导,目前已与151家外贸企业签订了《防范商标侵权行政合同》,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商标审查制度培训。外贸企业按照合同的要求,建立了商标审查制度,对采购商品的商标是否侵权进行审查,如培训不久义乌市劳尔贸易有限公司接到一客户订单,商标审查人员对订单的产品进行商标审查,发现客户订的一批价值六万元“KS”汽配产品,属侵权产品,当即和客户进行了沟通,取消了这批侵权产品订单,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

    以行政合同为切入点,建立外贸经营商标侵权防范的长效机制,真正体现了工商监管的剑胆琴心,建立了和诣的监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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