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案件的侦查,刘庆才的真实情况浮出水面。也是直到这时,张霞才得知这个与她同床共枕6年之久的人的真实面目。原来,刘庆才不仅结过婚,而且根本没有与妻子离婚。这也正是他一直不同意与张霞领结婚证的真正原因。
“被告人是结过婚的。因为经常在外面干工程,所以他和妻子不是长期在一起。他和被害人的母亲也不是天天在一起,因此两边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隋蔚说。
暴怒的张霞恨不能扒了刘庆才的皮。她甚至觉得,这辈子,刘庆才已经没脸再见到她们娘俩。然而,让她和筱泉根本想不到的是,刘庆才居然倒打一耙,根本不承认有这回事。
“我没有对她做过任何事情,谁知道她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一定是她这么小的年纪不学好,在外面乱交男朋友。本身就是个败类。”刘庆才说。在接受讯问的时候,刘庆才不仅始终不承认筱泉腹中的胎儿是他的,甚至污蔑母女俩是想趁机敲诈他的钱财。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中,最难的环节往往是取证。由于孩子还小、大部分受害儿童根本不知道留取证据,而且犯罪场所隐蔽、几乎没有第三方,犯罪嫌疑人又往往拒不承认,想要获得有效证据难乎其难。
在本案中,刘庆才不仅不承认性侵筱泉,还毁灭了一切可能的证据。这让案件的突破陷入僵局。那么,如何才能还这对母女一个公道呢?
“报案后给这个小孩做了引产手术,经过鉴定,胎儿的DNA和小女孩以及被告人的DNA有关联,小女孩和被告人是这个胎儿的生物学父母。”隋蔚说。
然而,一审判决意见却完全出乎筱泉母女的意料:刘庆才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检察官认为,一审判决不当,遂提起抗诉。很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支持青岛市检察院提起的抗诉。
二审改判
由于刘庆才拒不认罪、十分嚣张,因此关于本案中证据的认定是摆在检察官面前的一道难题。
“特别是对于本案最重要的证据,对胎儿组织的鉴定意见不认可。但是根据我们审查作出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鉴定人、鉴定程序,都是合法有效的,这就确保了本案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山东省检察院未检处检察官韩绍广说在二审法庭上,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官提出了“量刑畸轻,依法应予严惩”的抗诉意见。检察官与刘庆才及其辩护人、专家证人围绕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和有关焦点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辩论。最终,二审法院认定鉴定意见合法有效。也就是说,刘庆才的确是筱泉腹中胎儿的生物学父亲,其性侵筱泉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虽然刘庆才和张霞并没有结婚,但实际上他扮演了父亲的角色。在开始的时候女孩对刘庆才十分依赖和尊重,但他却利用这种便利条件犯下了滔天罪责。他的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触犯,也是对人伦底线的触碰。”韩绍广说。
法庭上,面对检察官的义正辞严,一直叫嚣着“要你们好看”的刘庆才再也没有了第一次开庭时的嚣张气焰。特别是当检察官提到了为人父却违背人伦底线的质问时,他第一次低下了头。
检察官提出了刘庆才应适用无期徒刑的抗诉意见:“对于性侵未成年人这类案件,我们国家一直采取严厉打击的刑事政策。在2013年,‘两高’‘两部’出台意见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意见中详细系统地规定了对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其实,国外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的惩罚也是十分严厉的。比如在德国,凡是与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一律视为强奸,且量刑一般在10年以上,或者被化学阉割。俄罗斯相关法律也有类似规定,1996年美国就颁布了防范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害的梅根法案,要求公开罪犯身份。以上国家的立法都很严格,其中有些做法对我们有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