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户外商城商标侵权和解结案的维权公告
商密网商标维权(2015)第18号
XXX户外商城在淘宝网开设网店,销售侵犯宁波羚祐渔具有限公司“龙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龙纹鲤”钓鱼竿,被宁波羚祐渔具有限公司维权机构“商业秘密网”通过网上监控发现,并进行商标侵权调解。
经“商业秘密网”调解,XXX户外商城与宁波羚祐渔具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达成《商标侵权和解协议》,XXX户外商城于2015年6月30日将赔偿款XXXXX元汇入“龙纹”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宁波羚祐渔具有限公司银行账户,XXX户外商城库存的“龙纹鲤”钓鱼竿在汇款之日起6个月内销售完毕。
调解完成后,宁波羚祐渔具有限公司与维权机构“商业秘密网”不再追究XXX户外商城销售侵犯宁波羚祐渔具有限公司“龙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龙纹鲤”钓鱼竿的其他法律责任。
附:和解协议、汇款凭证
和解协议
汇款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