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请求人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2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名称为“双驱动多喷口管网自动灭火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012年4月11日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120258476.7。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处理请求时合法有效。请求人认为被请求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的“非贮压式悬挂式超细干粉自动灭火装置(管网式)FZXA_CX”产品侵犯了涉案实用新型专利权,请求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
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