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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鹰维权之“贴身保护”

发布时间:2017-10-16 10:17点击率:

      《月亮粑粑》里“藏”了一个《弯弯的月亮》,从而引发一场版权纠纷(本报2017年2月24日第9版曾作相关报道),国内著名音乐人李海鹰以自己的署名权、修改权、表演权、改编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权利受到侵犯为由,将湖南卫视等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赔偿金及维权支出50万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对于很多音乐人而言,打官司是一件费时费力的事情,然而李海鹰并未受此困扰,仍致力于音乐创作。他告诉记者,维权事宜已委托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处理。其实,这并不是首都版权产业联盟首次帮助李海鹰维权,首都版权产业联盟秘书长韩志宇告诉记者,两年多来,联盟已帮助李海鹰建立了版权资产样本库,针对20多家侵权较严重的网站发送了维权通知,移除侵权链接200余个,开展版权调解5起,代理行政投诉1起,代理版权诉讼1起,累计挽回经济损失约80万元。

  帮助李海鹰维权,是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在北京市版权局的支持下推出的“版权金曲保护工程”中的一个维权典型。韩志宇表示,针对音乐版权保护难题,该工程对知名音乐人会员的作品,尤其是其新创、热播歌曲实施跟踪保护,目前已经将近2万首会员的歌曲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发送移除通知近万件。“联盟希望能为音乐人提供更多‘贴身保护’,探索建立完善的音乐版权管理和保护机制。”韩志宇说。

  寻求专业组织帮助

  李海鹰是我国著名音乐人、词曲作者,代表作有《我不想说》《弯弯的月亮》《七子之歌》等。《弯弯的月亮》词曲皆由李海鹰创作,是经典流行歌曲。今年2月17日,湖南卫视播出的《歌手》节目中,歌手赵雷演唱的《月亮粑粑》使用了长度约30秒的《弯弯的月亮》中的旋律,所使用的部分是《弯弯的月亮》传唱最广、最高潮的副歌部分,且《月亮粑粑》的歌曲署名中并没有出现李海鹰的名字。

  对此,李海鹰向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咨询了相关法律问题后,发微博谴责节目侵权,在音乐界引发强烈反响。“《月亮粑粑》将《弯弯的月亮》的副歌完全复制到其歌曲中,侵权事实非常明确。”李海鹰向记者表示,《歌手》是湖南卫视推出的音乐竞技节目,应该由节目制作单位负责。李海鹰委托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处理此事,联盟首先通过调解的方式与湖南卫视进行协商,湖南卫视承认赵雷翻唱的《月亮粑粑》存在侵权问题。经过多轮沟通,湖南卫视承诺对其相关录像制品以及在互联网传播的视频进行修改,增加了李海鹰的署名。而对于侵权赔偿,侵权事件发生数月之后,湖南卫视才表示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湖南卫视对侵权的认识态度以及解决方式未得到李海鹰的认同,他多番联系联盟,要求进行进一步的法律维权,对湖南卫视正式提起诉讼。

  7月31日,李海鹰通过联盟委托律师对湖南卫视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湖南卫视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表示愿意调解。但截至9月下旬,湖南卫视并没有提出任何和解方案。记者联系湖南卫视负责此案的相关人员,对方表示目前不便发表意见。

  “音乐人遭遇侵权盗版,不要认为自己力量小,不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一定要站出来积极维权自己的权利,可以向专业机构组织寻求帮助。人人都站出来维权,才能形成以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激励音乐原创,产生更多好的音乐作品。”李海鹰呼吁。

  创新版权保护机制

  近几年来,随着国家版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我国音乐版权秩序已经明显好转,音乐作品的授权使用费用不断攀升,有效地激励了音乐创作者的创作热情。但韩志宇指出,目前音乐版权保护的形势依然严峻,除了传统的侵权盗版情形以外,网络传播方式的多元化和大众化也给音乐版权保护带来了新的困扰。

  2015年,首都版权产业联盟在北京市版权局的支持下,推出了“版权金曲保护工程”。韩志宇介绍,该工程通过多种途径帮助音乐人维权:帮助音乐作者进行版权资产管理;在此基础上,对其作品进行网络监测,并根据作者授权发布新作预警声明和移除通知;对经通知后没有及时移除的,提取涉嫌侵权证据,并根据权利人的要求向版权行政执法部门投诉;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进行版权调解,或根据权利人的委托,代理重点案件的民事诉讼。

  “以李海鹰个案为例,两年多来,经过双方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目前对李海鹰作品的侵权情况已经明显减少,李海鹰对这一效果比较满意。”韩志宇表示,联盟帮助会员李海鹰维权,就是要发挥版权专业组织的维权保护专长,希望尝试一种与版权集体管理组织相辅相成的音乐版权管理和保护机制。(本报记者 窦新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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