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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发布时间:2017-09-25 09:29点击率: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记者张维 谢台选 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首届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高峰论坛”今日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务部等国家部门和知名企业、学界的代表300余人参与论坛。
  为期一天的论坛,与会人士就商业秘密侵权的特点、趋势、危害,以及我国相关立法、执法、司法现状进行了交流,围绕即将实施的民法总则、正在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的立法精神和价值取向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认为,商业秘密是企业最核心、最宝贵、最具潜力的财富。无论是民法总则还是修订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都加大了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和对侵权者的惩处力度,这是立法对“创新发展战略”的积极回应。商业秘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知识产权、公平竞争、员工保护、合同管理等多方面内容。由于商业秘密的私法性较强,权利人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措施对于商业秘密保护具有重要作用。在技术流转及人才流动中保护权利人的商业秘密,需要企业加强自身防范、政府加强监管、社会加强竞争文化培育。
  论坛上,法制日报社“品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计划”同时启动。华为、阿里巴巴、腾讯、360、西门子(中国)、九牧厨卫、苏泊尔、公牛、上汽通用五菱、香飘飘等品牌企业积极响应,成为法制日报社首批合作单位。法制日报社社长邵炳芳为合作企业和“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的专家颁发了证书。
  工商机关是商业秘密保护的政府职能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杨红灿在论坛上介绍:工商机关一直高度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至今,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000余件。目前,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取得重大进展,完善了“商业秘密”的定义,使之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内涵一致,不再强调“实用性”,使得实验数据尤其是失败的实验数据等信息也可以成为商业秘密保护的客体;加大了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处罚力度,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站在国际视角,介绍了欧美发达国家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执法情况。张志成呼吁中国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他说,供应链企业间的合作离不开对伙伴企业商业秘密主动自觉的保护。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探索建立人才引进中的知识产权鉴定制度,重点防控人才引进中的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风险。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组长孙勇介绍了各部门合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情况。今年9月8日多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将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作为第一项重点任务,这也是中国政府首次针对外商投资企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最高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忠介绍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侵犯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犯罪的情况。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刘春田教授作了主旨发言。刘春田从社会转型导致生产方式发生变化的视角进行了分析,他指出,在工业社会,知识产权的价值要高于传统的“物权”,这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立的客观要求。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顺德就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中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的变化进行了专题讲解。
  在下午的商业秘密保护分论坛上,腾讯、360等企业嘉宾与专家对话品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在商标权保护分论坛上,阿里巴巴等企业分享了保护商标权的经验。
  茅台酒、恒洁、金龙鱼、惠达、杉杉科技、晨阳水漆、华信生物药业、王老吉、加多宝等260多家著名品牌企业代表出席论坛。
  法制日报社、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在论坛上共同倡议发起“中国商业秘密保护联盟”。发起人之一、商业秘密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负责人孙佳恩代表发起单位宣读了倡议书。
  法制日报社副总编辑吴坤主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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