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25日,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刘大辉交通肇事案和何健等10名被告人重大责任事故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26日上午,被告人刘大辉驾驶湘D94396号大型普通客车运送旅客由湖南省耒阳市前往宜章莽山游玩,车辆驶至宜凤高速路段时与道路中间的隔离带相撞起火,造成了乘客35人死亡,多人受伤。经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刘大辉疲劳驾驶;该车安全设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乘客无法使用应急手锤逃生是加重事故损害的重要原因;该车超员2人,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事故的损害后果。公诉机关认为刘大辉犯交通肇事罪,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公诉机关指控,湘D94396号车挂靠衡阳市骏达旅游客运有限公司经营,被告人何健、陈建华、李红卫、何跃进、李彬、王新军、刘运明系公司负责人或工作人员,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相应管理职责。2016年6月26日52名游客乘坐湘D94396号车前往宜章莽山旅游,是被告人周全、资凤名、黄建华在无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及工商执照等证照的情况下非法组织的经营活动。此前,被告人周全还多次组织类似活动,经营额为33.7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健、陈建华、李红卫、何跃进、李彬、王新军、刘运明、资凤名、黄建华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告人周全犯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经营罪,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处。
庭审过程中,11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充分行使了辩护权,被害人和被告人亲属及其他公民约200人旁听了案件审理。两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