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全面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从4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从5月1日起在全国第二批试点法院对危险驾驶等八个罪名进行量刑规范改革试点。
历经十年的量刑规范化改革,在全国法院持之以恒的努力下,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量刑方法更加规范,量刑思维更加符合司法规律,规范量刑已成为法官的自觉和常态;量刑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控辩双方提出具体明确的量刑建议和意见,在法庭上公开辩论,法官居中裁判,量刑从神秘走向公开;量刑结果更加公正、均衡,通过规范量刑方法和步骤,明确量刑标准和尺度,促进类案同判,促进公正廉洁。
为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司法责任制,完善认罪认罚和刑事速裁程序的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面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对《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作了修改,进一步完善量刑方法,规范故意伤害、抢劫、盗窃、毒品犯罪等十五个罪名的量刑。同时,进一步扩大量刑规范化范围,研究制定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将近年来多发易发、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危险驾驶、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八个罪名纳入规范范围,从有期徒刑、拘役扩大到罚金、缓刑,规范罚金、缓刑的适用。各高级人民法院将在辖区指定1-2个中级法院、2-4个基层法院,对扩大的八个罪名的量刑开展规范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将适时在全国法院推行。届时,适用量刑规范化的罪名将达到23个,涵盖的案件数量占全国基层法院刑事案件的90%左右。最高人民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持续深入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促进量刑规范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