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母亲未婚先孕,在职工宿舍卫生间产女后狠心将女婴遗弃废纸篓。民警找到她时,她毫无悔意,并拒绝抚养被热心市民和民警救下的女婴。
近日,经江苏省泰兴市检察院支持起诉,这位母亲的监护人资格被依法撤销。
职工宿舍卫生间传来婴儿啼哭声
2016年10月28日19时,伴随着一阵啼哭声,一名女婴在泰兴某会所的职工宿舍卫生间降生。
面对这个幼小的生命,母亲王丽(化名)显得格外冷漠。她找来卫生间垃圾袋将孩子包好,将其像扔垃圾一般扔进废纸篓,然后继续去上班。
生母虽然残忍离开,但一阵阵啼哭声却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女婴很快被发现。热心市民报案后,泰兴市公安局民警及时赶到,迅速将现场查封并将女婴送到医院抢救。所幸的是,因抢救及时,女婴活了下来。
无人认养,女婴被救助站收养
民警随后辗转找到了王丽。经询问得知,今年刚20岁的王丽在泰兴某会所上班。直至女婴降生,她都无法确定谁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加之收入低、怕被人嘲笑,她从没想过要抚养这个孩子。
民警经过排查发现,女婴的其他近亲属均不具备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最终,泰兴市民政局所属的救助管理站向女婴伸出了援助之手,实际履行起监护人的职责。
检察监督为女婴维护权利
2016年11月1日,泰兴市检察院通过媒体报道获悉此事。经深入了解,该院发现,王丽的行为涉嫌刑事犯罪,而公安机关在积极救助女婴的同时,并未对她追究刑责,于是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建议公安机关追究王丽的刑事责任。王丽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
泰兴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将目光投向女婴。检察官认为,作为生母,王丽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女婴的身心健康,对其今后的成长必将造成不利影响。
同年12月5日,泰兴市检察院向该市救助管理站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并支持救助管理站向泰兴市法院申请撤销王丽的监护人资格。
支持起诉,撤销生母监护人资格
今年1月23日,泰兴市救助管理站根据女婴的现状,向该市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王丽的监护人资格。3月8日,泰兴市检察院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书》,并帮助救助管理站收集证据。
3月15日,泰兴市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泰兴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起诉,并当庭发表支持意见。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撤销王丽监护人资格,指定泰兴市救助管理站为该女婴的监护人。由于撤销监护权案件为特殊程序案件,此案一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
据泰兴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赵习芳介绍,这是泰州市首例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它的成功办理是检察机关从保护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出发,依法增强监护人监护责任心的一次成功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