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六项工作,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通知指出,要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继续深化严打暴恐活动专项工作,积极参与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检察环节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等。
通知要求,要用心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深入基层一线和困难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畅通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欠薪、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强调,要倡导务实勤俭文明过节良好风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等。
通知强调,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因领导干部失察失管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