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与公安部加强合作,在双方前期对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进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与身份证号码的自动绑定,阻却了“老赖”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火车票的通道,使“老赖”出行全面受限。
近年来,最高法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出行。以此为标志,对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正式拉开序幕。但是,由于执行法院一般只掌握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信息,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只能根据执行法院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限制其购买火车票、飞机票,而实际生活中,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进行购票的情况常有发生,这不仅极大破坏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统一实施,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
为堵塞上述漏洞,解决信用惩戒的短板问题,最高法与公安部加强协调对接和软件研发,2016年11月14日,网络查询出入境证照的功能上线运行,实现了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的信息共享。此后,最高法积极开发系统功能,利用出入境证照网络查询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出入境证照进行自动查询并与身份证号码自动绑定,而后推送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春秋航空公司。12月10日,根据最高法的推送信息,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正式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
随着最高法与公安部联合信用惩戒措施的深入推进,随着出入境证照网络查询系统的上线运行和出入境证照与身份证号码绑定功能的实现,“老赖”被套上了新的“紧箍”,失信被执行人利用出入境证照购买飞机票和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将成为“过去时”,有力促进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