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导报2016年12月27日A14版)
(联合编印的商业秘密护密维权手册)
日前,由宁波市镇海区市场监管局和商业秘密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联合编印的商业秘密护密维权手册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警钟敲响!》印制完成,不日即可发放到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和商业秘密保护“护密维权”联系站(点)负责人手中。根据浙江省工商局 《关于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宁波市市场监管局保护商业秘密工作的要求,为充分掌握辖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启动“护密维权”工作,在辖区企业展开商业秘密保护调研,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护密维权”联系点,筑起商业秘密保护“防火墙”。
据日前发布的 《镇海企业商业秘密调研报告》显示,调研项目组走访了镇海区60家代表性企业,共发出调查问卷600份,回收调查问卷520份。
调研显示,在传统制造业中,小规模企业主对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缺乏基本了解,企业管理制度中甚至未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核心信息普遍掌握在企业主或其信得过的人员手里,较少发生商业秘密被侵权的情形;中等规模企业企业家对商业秘密有简单的了解,管理制度对商业秘密也有涉及,普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或销售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此类企业发生商业秘密泄露或者商业秘密被侵权的情况最多;而大型企业对商业秘密保护较为重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相对比较完善,并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此类公司商业秘密被侵权的情况也多有发生,一旦发生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往往比较大。
调研发现,企业一旦遭到侵权,后期维权时往往困难重重。如中等规模企业因缺乏专业知识,保密协议中较少提及公司商业秘密确定内容,较少采取保密措施,往往很难追责。大型企业事后一般会委托律师追责,但鉴于商业秘密方面的专业律师较少,且律师往往缺乏调查取证的途径,也造成企业维权艰难。
根据调研结果,镇海较多企业不能准确界定其请求保护的商业秘密的范围,企业商业秘密法律知识缺失,虽保护意愿强烈但运营过程中保密意识不强,造成后期维权中难以举证证明采取过合理保密措施;商业秘密被侵犯多发生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或单位职工擅自离职、跳槽之后,企业家往往无奈与困惑,难以有效地追究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
“目前,我们已经确定了14家商业秘密保护“护密维权”联系点企业。”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接下来,该局工作人员将根据调研结果深入辖区企业,结合手头编印的资料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宣传教育力度,同时会同商业秘密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帮助商业秘密保护需求企业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包括指导企业审定商业秘密保护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等系列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制订和发布、《商业秘密保护合同》、《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保护合同》等系列保密合同的应用、商业秘密保护文书和表式使用、商业秘密保护标志设置、商业秘密分类定密 (确定绝密、机密、秘密)、技术秘密保护措施采取(包括研发成果、配方、工艺流程、工艺诀窍等)、入职和离职商业秘密保护规范、采购生产销售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客户名单保护措施、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商业秘密保护视频培训、系统运行指导、督查规范等系列运行工作,实现事前防护、事中控制、事后维权。
“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建立更多的‘护密维权’联系点企业,推行行政指导,帮助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系统建设。”镇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