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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能上,没座了就站着!”

发布时间:2016-10-31 13:58点击率:

  安徽省固镇县一辆长途客车司机和售票员为了多挣钱拼命拉客,核载39人的大客车挤进了59名乘客,超载率超过50%。近日,该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司机和售票员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雷某是固镇县汽车客运公司一张姓车主雇佣的驾驶员,今年2月14日上午,雷某驾驶大型客车从固镇县向安徽蚌埠市行驶,莫某在车上负责售票。因春节期间出行人员较多,二人为多卖票挣钱,不顾乘客生命财产安全,在没有空余座位的情况下仍不停拉人上车,导致核载39人的大客车实载59人,超载率达51%。客车在途经蚌埠市淮上区境内时,被执勤交警现场查获,现场发现客车内坐着的、站着的、蹲着的,满满当当塞的都是乘客。据乘客讲,当时售票员对外喊:“还能上,没座了就站着!”由于懒得继续等车,便只好选择上车。

  交警核查后立即将超载乘客妥善转移,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此案移送至固镇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公诉后,固镇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本案中,雷某、莫某在明知客车已经满员的情况下,仍然超售车票,安排乘客上车,并行驶上路,超载率达到51%,属于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的情形,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据此,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对雷某、莫某作出了如上判决。

  检察官庭后指出,根据去年11月开始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的严重超载行为,已从行政处罚上升为刑事处罚。同时,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按照危险驾驶罪论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检察官表示,作为交通安全的参与者,应能够自觉提高自身交通安全及道路运输安全意识,遇到车辆超载应主动拒绝乘坐,并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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