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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已纠正跨省错案37件

发布时间:2016-10-18 08:55点击率:

  设在沈阳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自挂牌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对跨省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至今年9月30日已纠正跨省行政及民商事错案37件。

  近两年来,第二巡回法庭以当事人不在同一省份为标准,共受理跨省行政和民商事案件249件,占全庭受理的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7.82%;纠错37件,占跨省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总数的14.86%。

  “切实做到有错依法必纠,提升司法公信力,保障当事人诉权,排除各种干扰。真正把中央的改革精神落到实处。”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说。

  第二巡回法庭从去年2月2日正式办公到今年9月30日,共受理案件1783件,审结1583件;开展巡回审判活动394次,累计参与1240人次,累计工作602天,巡回法庭作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的便民利民效应凸显。

  胡云腾近日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上说,按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具体要求,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是巡回法庭的重要职责。第二巡回法庭高度重视对跨省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对相关案件审理实行“四个坚持”原则,即坚持以公开开庭、公开询问为基本原则;坚持在接待、询问、开庭及宣判时“最后一问”原则;坚持合议庭审查意见不一致或者拟改判的案件,必须提交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直至提交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原则;坚持维护正确裁判权威及依法纠错相统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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