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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赌球欠下2000万 为避债打虚假诉讼11人同天告自己

发布时间:2016-09-19 15:17点击率:

  民事虚假诉讼不仅扰乱了司法秩序,严重侵害相关人员合法权益,而且损害司法权威与公正。今年以来,浙江省余姚市检察院民行科运用“三步走”办案法,对民事虚假诉讼案件进行依法监督,取得较好效果。

  余姚市检察院民行科副科长周幼冲介绍,“今年5月,洪某与金某、李某、姚某、张某的虚假诉讼串案涉案金额高达390万元,是宁波市近年来查处的涉案数额较大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我们通过书面审查与外围调查相结合,抓住案件的矛盾点、寻找突破口、固定证据,‘三步走’办案法顺利办结此案。”

  今年5月13日,申诉人虞某向该院申诉称,他与洪某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却发现法院在同一天立案受理了一大批以洪某为被告的案件,且原告与被告的关系密切,虚假诉讼的嫌疑重大。

  该院受理后,承办人立即从法院调取以洪某为被告的11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卷,发现11起案件由同一名律师代理,11份起诉状落款为同一天,11份借条使用相同纸张,书写方式、笔墨痕迹极其相近,所有案件均同一天立案,次日调解结案,调解中原告均未到场,被告洪某对借款事实全无异议。

  随后,承办人对借贷纠纷案中当事人个人资信情况及当事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开展同步调查,发现洪某因赌球欠债2000多万元,其厂房被法院查封后估值400万元,因债务人众多,已资不抵债,洪某与债权人关系密切,当事人之间极有可能是为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诉讼。

  承办人在初查的基础上,结合各当事人的职业、生活方式、心理状态等制定了全面细致的调查预案,对取证要件、询问提纲、人员安排和办案进度等统筹安排。

  其间,承办人得知洪某因拒不执行与债权人虞某的借款纠纷判决而被法院司法拘留,决定到拘留所对洪某进行询问。洪某最终心理防线崩溃,在看守所如实交代了11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的4起虚假诉讼。

  为防止出现涉案人员再行串供、贻误取证时机等情况,该院同步开展询问突破与客观性证据调查,集中人员和时间全面、快速收集固定证据,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成案率。承办人对虚假诉讼嫌疑重大的金某、李某、姚某、张某同时分别进行了调查询问,4人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均承认与洪某串通到法院进行虚假诉讼。

  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民事申诉案15件,经审查发现5起虚假诉讼案件,且均已提请宁波市检察院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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