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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慈溪检验检疫局查处一起买卖品质证书案

发布时间:2016-09-26 13:42点击率:

  近日,宁波慈溪局在为辖区某电器公司一批出口阿尔及利亚咖啡机产品办理品质证书时,发现该公司曾于2015年初购买过一份伪造的品质证书。慈溪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调查发现,2015年年初,该公司向阿尔及利亚出口了一批咖啡机产品,数量共计808个。货物出口后,国外客户告知其需要提供一份品质证书供货物进口时清关使用。由于货物已经出口,该公司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品质证书,情急之下遂按照客户提供的信息通过网络联系了深圳的一家公司,花了350元购买了一份品质证书并寄给国外客户。

  慈溪局执法人员在核对该份从网上买来的品质证书时,发现该证书的编码规则、授权签字人以及内容、格式等均与宁波检验检疫局同类证书存在明显不符之处,综合各种证据,最终认定该份证书为假检验证书。

  品质证书是对货物(含食品)的品质、规格、数量、重量、包装等检验项目的鉴定和证明,也是通关纳税、索赔、结汇、结算的有效凭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为有权签发品质证书的机构之一,其签发的品质证书是检验证单的一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检验证单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证单,将受到法律的惩处。本案中,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所指的买卖检验证单的违法行为,慈溪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出口企业处以7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该公司负责人及相关外贸人员进行了全面的普法教育。

  当前,我国出口贸易形势依然严峻,部分企业为了获取订单一味迎合国外客户需求、铤而走险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如出口产品以次充好、假冒厂名、原产地、认证标志、买卖假证书等,不仅在出口产品的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隐患,而且严重损害了“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仅2014年至今,慈溪局在日常检验监管、“清风行动”、“春雨行动”中已发现以次充好、冒用国内外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等不法行为8起,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罚。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和人员,在拓展业务时,要与客户充分沟通,了解该国市场相关产品的准入要求,切莫因蝇头小利满足客户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同时,广大进出口企业,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人员要主动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认证标志等方面内容的学习,务必树立质量制胜意识,杜绝假冒伪劣等各类质量违法行为,诚信守法经营,切实维护中国企业出口商品海外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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