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联盟会员 联盟代理 视频中心 关于联盟 媒体发布 联盟公告 调解中心 网监中心 联盟专家 联盟权威 联盟新闻 秘书处 全国双打 领导讲话 法律政策 在线表单
首页 > 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联盟 > 全国双打 >

四川:上半年因经营者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85.5万元

发布时间:2016-07-15 14:58点击率:

  7月1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向媒体通报了“2016年上半年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情况。据通报,2016年上半年,四川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638件,解决14568件,投诉解决率99.5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70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消费者获得加倍赔偿金额85.5万元;全省各级消委组织接受消费者咨询6.85万人次,由消费者提供线索,消委组织移交有关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的金额为9.5万元。

  在2016年上半年的消费者投诉案件中,涉及质量问题方面的投诉案件最多,共6415件,占总量的43.82%;售后服务问题2152件,占14.70%;合同问题1370件,占9.36%。

  从统计数据来看,商品和服务的质量问题投诉量仍居总量第一,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方面。与2015年同期相比,涉及合同性质和售后服务的投诉比例上升幅度相对较大。由此可见,消费者对消费过程中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面履行更加关注,对售后服务的效果和质量要求逐渐提高;另一方面涉及质量和价格方面的投诉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2016年上半年,按商品大类统计的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投诉量居前三位,这三大类商品也是近年来的投诉热点。房屋及建材类、食品类、交通工具类、医药及医疗用品类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上升趋势,而其余种类均呈下降趋势。尤其是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不仅延续了一季度的下降趋势,而且在商品大类投诉中下降幅度最大。比如家用电子电器中空调器、电冰箱、移动电话机等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呈下降趋势。

  2016年上半年,消费者在服务类投诉中,涉及生活、社会服务类,通信服务类和销售服务类的投诉量位居前三。与2015年同期相比,除了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公共设施服务,教育培训服务,卫生保健服务,销售服务的投诉比例有小幅增长外,其余服务类别都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