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爆丽江4名“城管”以“执法”为由,在酒后殴打一名推行电动车的男子。记者了解到,4名涉事人员均为大研古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聘用人员(合同工),事发后已被公司开除。
5月4日下午下班后,大研古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景区巡逻大队队员龚文彬、和金平、肖昊、胡涛4人,邀约一起去丽江古城“忆丽江”餐吧吃饭。饭后4人回家途中,发现中年男子田某某推行电动车进入古城。2014年开始,丽江古城禁止行人骑行电动车,4人就去制止,田某某执意要通过。肖昊拨出电动车的钥匙,田某某情绪激动将电动车推向肖昊,双方发生冲突。拉扯过程中,龚文彬动手打了田某某鼻梁骨一拳。
田某某向古城派出所报警,民警到现场后,把受伤的田某某送至市医院,经医院诊断为鼻梁骨骨折、软组织挫伤。
事发后,古城管理所执法队长等人去医院看望慰问田某某并赔礼道歉,提出了预支医药费的建议,遭田某某拒绝。龚文彬等4人也到医院进行道歉,提出垫付医药费遭拒。5月16日中午,当事双方在古城派出所会议室进行了协商,因田某某提出索赔20万元,调解失败。6月8日,大研司法所对双方进行人民调解,田某某坚持索赔20万元,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
6月15日,古城公安分局对4名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4人均被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800元。6月16日,大研古城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开除4人,依法终止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