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是安徽芜湖人,2015年7月底,董某在其亲戚张某开设于启东市汇龙镇城北菜场的烤鸭店学习制作烤鸭。
2015年8月下旬起,董某在启东市近海镇经营烤鸭店,通过在加工过程中添加罂粟壳腌制鸭子,并销售依此方法制作的烤鸭。据董某在庭审中的供述,这些罂粟壳的来源正是其亲戚张某,根据店内的销售规模推算,总共卖出了1000只左右这样的鸭子。
2015年10月11日,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启东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对董某的烤鸭店进行检查,查扣罂粟壳等成分。6月14日下午,启东市人民法院当庭判决,董某被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同时禁止董某在3年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这也是该院首次针对此类犯罪行为依法作出禁止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