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出了交通事故,在常州打工的淮安男子李达(化名)认为交警处置有偏袒。在2个月时内,发了4600多条微博辱骂当事民警。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5月18日,因涉嫌侮辱他人,李达被武进警方行政拘留10天。
今年5月初,武进警方在网络上发现一个叫“妞妞公正严明6688”微博帐号每天都在不停地转发辱骂交警的内容。
这个帐号是2015年6月16日注册的,从今年3月20日起,该帐号开始不停的转发自己的微博内容,对象直指当事处理事故的民警,进行人生攻击:“徇情枉法,颠倒黑白”、“枉拿老百姓的钱,干的断子绝孙的勾当。”以及“常州武进交警干的畜生勾当,应该一家死光光,留着祸害人民。”等辱骂性的言语,并鼓动关注的人转发。
仅3月25日一天,就转发了460多条微博,辱骂交警“不得好死”、“会有报应”、“死无葬身之地”等言论。从3月20日开始至5月上旬,该博主一共发了4000多条微博,言辞激烈,带有侮辱性。
这个博主与交警陈某有何纠葛?真相如何?武进警方抽调了政工、督查、法制、网安、交警等部门对该帖反应的内容进行全面地核实和查证。
经过调查,警方了解到,这名博主叫李达,53岁,淮安人,在武进礼嘉某企业当门卫。2014年8月4日晚上8时许,李达的儿子骑电动车下班途中,行驶至武南路与洛阳路十字路,由东往南转弯时,与由西向东直行的轿车发生碰撞,导致受伤。路边的视频监控记录了事故发生经过,交警在事故调查中认定,事故双方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对此结果,蒋某不服,并提请上级公安机关复核,经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复核,维持原责任认定。然而,因为事故的赔偿款问题,李达心中一直不满。于是,申请了微博帐号在网上进行渲泄,希望引起大家的重视。
调查组将网上发帖的内容、以及交通事故处置等一系列证据交由法制科、交警大队、督查大队、网安大队一起通案,认定李达在微博上发送的内容恶意中伤当事交警。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涉嫌侮辱他人,对李达行政拘留10天。对此,李达也有了悔意,表示不该侮辱人家,愿意向警官赔礼道歉!
“执法机关需要也欢迎广大群众的监督,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是对我们做好工作的鞭策。另一方面,监督也必须要在合法的范围之内,如果您有什么建议或意见,可以通过正当的渠道进行投诉和反映。但类似于李达这种造谣中伤民警的不合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武进警方督察大队大队长费庆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