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根据举报线索,对马连道“茶叶第一街”进行检查,现场查处14户使用侵犯“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包装的商户,共查扣标有“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包装1000余个。
执法人员查明,在位于马连道地区的天福缘茶叶市场上,数家销售茶叶包装的商铺内堆有各种各样的茶叶包装盒、包装袋,其中印有“西湖龙井”4字的包装盒格外引人注意。而在涉案包装盒上,除了醒目的“西湖龙井”4字外并无其他区别性标识,涉嫌侵犯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享有的“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据了解,“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11年被核准注册,保护生产地域面积为西湖风景区和西湖区周边的168平方公里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