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更加重视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保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更加重视对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的保障,更加重视对创新环境的维护。加强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研究,及时公布指导性案例。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类案监督机制。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改革,指定相关检察院集中办理此类案件,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2016年1月23日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