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名男子焚烧废旧电器提炼黄金,导致环境污染被提起公诉。近日,当阳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3名被告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被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悉,2015年9月14日,当阳市环保局接到群众投诉,反映当地庙前镇有人焚烧垃圾,现场浓烟滚滚,附近村民呼吸不适。
环境监察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查,从事废品收购的男子徐某、苏某、林某正在焚烧废旧电器,想从中提取贵重金属。经鉴定,焚烧的废物为“在工业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电子电器产品”,属危险废物。环境监察人员对散落状态的废物称重,确定准备焚烧危险废物为119.17吨,环保部门立即对残存危险废物扣押封存,当日将案件移送当阳市公安局和检察院。
今年1月4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林某、苏某提起公诉。当阳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对被告人徐某、林某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被告人苏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各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