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商标申请 专利申请 版权登记 高新技术 商业秘密 著名驰名 不正当竞 域名权 商号权 知识产权
首页 > 私人律师 > 知产维权 > 版权登记 >

《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下月实施 作品出版记录须保存60日

发布时间:2016-02-16 10:51点击率:

  工信部今天对外公布《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将于今年3月10日起实施。规定要求,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同时对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实行年度核验制度。

  该规定特别提到,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根据规定,网络出版服务单位应记录所出版作品的内容及其时间、网址或者域名,记录应当保存60日,并在国家有关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
|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