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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首例供热纠纷市民胜诉 被判退回20%采暖费

发布时间:2016-01-18 08:21点击率: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每到冬天,南方的朋友总是羡慕北方有供暖,殊不知在供暖的城市,老百姓也有很多烦心事。

  近日,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供暖纠纷案,因为温度不达标,供热公司退还给住户一年采暖费的20%。这是兰州市首例供热纠纷供热公司判赔案件,也让冬季采暖维权再一次引发热议。采暖户和供热方本是依存关系,却为何一直站在对立的两边?

  在2014年11月开始供暖后,家住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某小区的住户张某,明显感觉暖气压力不足,便提出测温,但遭到推诿。张某多方投诉无果后,便将供暖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全额退还采暖费用。经过城关区法院的一审二审认为,提供暖气的某宾馆有限公司没有有效证据证明其供热是否达标。而张某虽对室温不达标多次进行反映和投诉,但也享受了相当程度的供暖,因此法院最终综合判定宾馆退还张某2014至2015年度采暖费的20%,即542.9元。

  事实上,自从入冬以来,像上述纠纷中供暖不达标的案例在兰州并不少见,据兰州市城建局的数据显示,上个年度,兰州市城建局共处理供热投诉电话3000多件,很多小区居民的日子过得并不舒坦, 有些小区的暖气持续低温,有些小区干脆半夜停暖。家住兰州市渭源路的张大爷说,家里的温度都不到14度,老伴刚做完手术准备出院,但小区总是半夜停暖,室温不够,张大爷都不忍心接老伴回家。

  而在兰州市城关区大众巷居住的齐女士也对暖气不热很有意见:“自从我搬到这个房子已经近五年了,暖气几乎没有热过,也不光是我们家,整栋楼说是管道老化了,但具体是什么我们也不清楚。”

  由于暖气不热,家里温度太低,齐女士不得不安装了空调等取暖设备,为了避免一岁多的孩子受冻,她还把孩子送回了老家。当问到取暖费时,齐女士也有自己的看法:“反正从去年开始,暖气费我就没有给交,今年也不打算给交,因为你不热,我就不想交。”

  暖气不热,用户就不肯交钱,那为什么供热公司还如此任性呢?一说起供暖矛盾,兰州兰太物业管理公司主任李建红言语中也透着无奈:费用收不上来,供热站周转也很困难:“我们供暖费用收不上来,老旧小区问题也比较多一点,外墙没有保暖材料,地沟里的管线也不行,现在我们为什么老建筑没法改造,政府给的资金太少。”

  一方因为供暖不利不交供暖费,一方又拿收不到供暖费为由,少供暖甚至停供暖。双方恶性循环,最后只能是双输。供暖站收不到钱,而居民则要挨冻。那么到底该如何解决这一矛盾,走出恶性循环的泥沼?

  事实上,兰州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城区供暖问题,为了化解矛盾,去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就做出明确规定,居民家中室温标准为18℃,属于供热单位责任造成室温不达标的需在48小时内予以解决。

  兰州市供热管理办副主任陈延谨也表示,如果达不到18℃的最低标准,可以先自行测温,然后要求供热部门进行测温,如果对测温结果有异议,还可以申请供热管理部门或者第三方测温,如果确认温度不达标并且是供热站的原因,就可以申请退费。认定以后可以退费或者少收费,退费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是要解决老百姓达标采暖的问题。

  但在住户眼里,想让供热站工作人员上门测温并不容易。住户认为室温不达标,供热站也不会承认。兰州市城关区某供热站的负责人就表示室温并不是暖气冷热说了算。老旧房子管道老化、破损,缺少维护,都容易造成供暖不达标,也不能全说是供暖站的责任。

  而委托第三方测温机构来检测,对住户来讲更不可行。赵女士就表示,自己不是没想过投诉,但是根本找不到什么第三方检测机构:“之前暖气不热供暖站不承认的时候,我就想着花点钱找个第三方检测机构,但是从网上也搜不到任何信息,跟朋友打听也说不知道。而且从网上查到别的城市,你请一次第三方机构来检测,检测费都得六百元左右,暖气费才多少,这不是得不偿失嘛,只能吃哑巴亏。”

  记者随后致电了兰州热力总公司和兰州供热办询问兰州市供暖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对方均表示不知情,没听过。

  供热单位的自查自检让住户抱有怀疑,又没有合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以选用,在各种现实之下,供热企业遇到住户欠费时只能“消极供暖”,甚至一停了之。住户也找不到有效的解决途径,只能与供热企业的矛盾日益加深,甘肃省社科院首席专家包晓霞研究员认为,供暖矛盾不是个例,在每个城市都有发生,问题的真正症结根本不在采暖户和供暖方。

  这种普遍性的问题,最关键的还是从法律的角度,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文,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第二个层面,政府已经从政策上给第三方评估合法性,但第三方评估需要成本,是需要购买的,政府应该建立一个筹资机制,来解决第三方评估的购买问题。第三个层次,由具体的个案来说,应该通过合同管理,契约制的解决方法应该比较有效来解决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问题。

  在相应的政策机制还没有完善之前,供需双方应拿出最大的诚意换位思考。恶意欠费的毕竟是少数,供热单位应该多从用户的实际感受出发,以服务赢得信任。而用户也应该自觉履行缴费义务,如果发现室温不达标,应及时向供暖单位及当地供暖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并注意通过正当途径获取有效证据,千万不要采用拖欠供暖费的办法消极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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