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新三板 股交中心 国内上市 国外上市 天使投资 股权投资 期权激励 股权交易 股票交易 期货交易
首页 > 私人律师 > 投资交易 > 国内上市 >

强制退市的情况(2)

发布时间:2015-12-25 15:13点击率:

  14、法定期限届满后,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依然未能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

  15、上市公司因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或者追溯重述后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触及规定标准,其股票被暂停上市,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

  16、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17、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其向交易所提交的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不全且逾期未补充。

  18、上市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其恢复上市申请未获证券交易所同意。

  19、上市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20、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退市后应该怎么办呢?

  1、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退市后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将由一家具备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主办券商)代办转让,并在45个工作日之内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交易。

  2、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退市后股东必须先开立股份转让账户(个人股东开户费30元,机构股东开户费100元),并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个人股东确权手续费10元,机构股东确权手续费30元)。个人股东开立股份转让账户时应携带身份证。

  3、上市公司退市后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前,股东应尽快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否则有可能无法赶上在该公司第一个交易日进行交易。退市公司挂牌之后,股东可以继续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但其股份需要经过两个交易日之后方可转让(即三板交易)。

  三板市场又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标准意义上的“三板”不同,它没有接纳新公司股份“上市”的职能,它承担的职能仅限于处理历史遗留的法人股市场以及主板市场退市企业的股份流通问题。

商业秘密网微信公众二维码
| 最新资讯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