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儿童妇老
计划生育
房产地产
合同债权
婚姻继承
交通事故
借款担保
劳动关系
消费投诉
信用卡
首页
>
私人律师
>
合法权益
>
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超越合理权限对劳动者设定义务,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2)
发布时间:2015-12-24 09:54
点击率: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案例选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共2页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上一篇:
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属无效的情形
下一篇:
即将毕业大学生以就业为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形成了劳动合同关系?
| 最新资讯
两项长期临床研究公布 国产瓣膜VenusP-Valve优于国际同类产品
09-10
浙江宁波鄞州区:离职顺走核心技术 4人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诉
09-09
知识产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主战场
09-08
宁波博威价值1.69亿商业秘密被侵案宣判,6名跳槽人员均获刑!
09-04
浙江省政法单位“一把手”作专题辅导报告 浙江法治在行动!
08-30
联系我们
您的姓名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您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