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变不换”:新证旧证都具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按需”领取:单一版和集成版
据了解,《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集成版用于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比如某人有两套房产在同一宗土地上,则两套房产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集成版证书;如果两套房产在不同的土地上,则仍登记在两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单一版证书。在推广初期,将会主要采用单一版证书。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因此房产所有人拥有的是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不少人担心,国有土地使用权70年期限到期该怎么办?
多本变一本:土地权利登记作为其它不动产登记基础
虽然《物权法》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目前房产所有人只有房本没有地证,很多人还是感觉不踏实。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包括房产与地产的统一,变多个本为一个本。
根据制度设计,统一的登记簿册将注意各种不动产权利登记的衔接,把土地权利的登记作为土地上的其它不动产登记的基础,把所有权、基础用益物权的登记作为其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登记的基础。
农村土地将更顺利、完整流转
不动产统一登记对广大农民的土地权益也将产生重大影响。今后,统一登记的权属证书发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人手里,农村土地将更顺利、完整地流转,也便于农村土地更合法规范地进入土地市场。
作为《物权法》重要配套法规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并不等同于反腐措施。登记制度所规定的不动产信息登记,属于私法的范畴,不同于行政法意义的公示、公告,与公职人员财产公示或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等公法有着本质区别。
当然,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客观上也具有一定的反腐功能。例如,有关国家机关在查处案件时,相对容易了解到政府官员完整的房产信息。
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可见,法律将自然人的查询主体限定为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