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安阳翔宇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诉专利复审委员会、崔学伟专利权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
(一) 基本案情
翔宇公司针对崔学伟拥有的专利号为94119284.9、名称为“多功能艾灸仪”的发明专利,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经审理作出维持本案专利有效的行政决定。翔宇公司不服被诉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 裁判结果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清楚,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专利权人对本案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且本案专利具备创造性,符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遂判决维持被诉决定。各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判决已生效。
(三) 典型意义
艾灸是我国传统中医治疗方法之一,本案专利是将传统艾灸治疗方法与电磁技术相结合,形成一种能够实现自加热、自动控制温度功能的艾灸治疗仪。由于本案专利在相关中医治疗中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受到了中医医疗器械领域人员的广泛关注。本案涉及多项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包括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清楚、权利要求能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专利权人对本案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专利权是否具备创造性等问题。本案判决根据各方当事人的主张,逐条进行了充分的论理,依法保护了发明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