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据知情人士爆料,奇虎360公司给全体员工发了一封内部邮件,邮件中说公司目前多项业务均处于业务敏感期,对其相关重要商业信息的保护已至为关键,为了防止重要商业信息泄露,要求员工禁止通过微信讨论工作。
此外,奇虎360公司还制定了处罚措施,凡是违反规定者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任人的主要领导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将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公布《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6号)》,明确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被《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代替。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包括对职工罚款在内的内容因此而被废止。而《劳动合同法》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于企业是否有权对员工罚款亦未作规定。
实践中是否允许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呢?目前各地有关部门的意见也存在分歧。
但是尽管一般情况下,司法行政机构不会干预企业的内部生产经营管理行为,鉴于一些单位往往以罚款为名行克扣劳动者工资之实,经济扣罚影响到劳动者基本生活,因此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仅会审查这种经济处罚的合法性,还会审查其妥当性、合理性。
■提醒:
首先,企业不能“想罚就罚”,而必须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依据,只有依据民主程序制定并且经过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罚款规定才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企业不能“想咋罚就咋罚”,而应遵循“小额合理、有奖有罚”的原则。即使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总额也不能超过员工收入的20%,且罚款后员工工资须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奇虎360公司动辄对员工处以2000元到5000元的罚款,是值得质疑的。另外,规章制度中应有奖有罚,并且明确罚款款项合理用途,才是公平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