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摘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当事人以违约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时,法官应行使释明权。对于当事人仍坚持提起违约之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观点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38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奚晓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9年10月第1版,摘自《指导性案例:以合同之诉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是否支持》一文,P194—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