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胺催化剂在界面聚碳酸酯生产工艺中再循环的方法”发明专利申请复审请求案
复审请求人:思迪隆欧洲有限公司
【案情】
涉案专利的申请号为200980146668.4,涉及使胺催化剂在界面聚碳酸酯生产工艺中再循环的方法。2012年12月,经实质审查后,以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有关创造性的规定为由驳回了涉案专利申请。申请人不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复审阶段,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进行了重新分析确定,并依职权引入了公知常识性证据对该案的创造性进行了充分说理。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放弃答复,涉案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点评】
聚碳酸酯性能优越、应用广泛。该案是对聚碳酸酯主流制备方法的改进--在洗涤步骤之后,用碱性溶液处理酸性洗涤液,并调整其pH值以获得碱性洗涤水溶液,并将其再循环到聚合步骤中。该案是在复审过程中依职权引入公知常识性证据的典型案例,该案件的审理对中国聚碳酸酯工业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