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及时对符合条件的起诉立案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上海知产法院制定《一审行政案件登记立案材料清单》(以下简称《行政案件清单》)、《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登记立案材料清单》(以下简称《知产案件清单》),由当事人按照以上清单内容自行勾选提交的起诉材料。
二、《行政案件清单》可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网站http: //shszy.hshfy.sh.cn(“在线服务”中的“登记立案”栏目)下载;《知产案件清单》可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网站http://shzcfy.hshfy.sh.cn(“在线服务”中的“登记立案”栏目)下载。
当事人也可至知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领取清单。
三、在导诉员的指导下,当事人填写清单完毕后,应连同起诉材料一并交至知产法院立案窗口。立案人员对当事人勾选的清单内容及相应起诉材料进行核对后,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立案登记清单
根据案件类型,共制作七种样式,包括:
1、专利类立案登记清单
2、植物新品种类立案登记清单
3、涉认定驰名商标案件立案登记清单
4、垄断类立案登记清单
5、技术秘密立案登记清单
6、计算机软件类立案登记清单
7、集成电路图布图类立案登记清单
分类立案材料清单制度的特点
一是清单分类方便当事人检索对照。
一审知产民事案件立案材料清单分为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垄断七类,涵盖了知产案件的范围,当事人只要根据案由检索对照起诉所需材料即可。
二是清单内容方便当事人勾选。
知产案件清单上列明起诉状、诉讼主体证明材料、不同案由纠纷的证据材料等三个方面的基本要素,内容详细、清楚,当事人按照清单指示要素准备相应材料进行勾选,不会遗漏,尽可能一次立案成功。
三是清单上网并提供填写说明方便当事人填写。
除了在立案窗口提供书面清单外,在知产法院的因特网提供登记立案在线服务,当事人可以分别下载行政案件和知产民事案件立案材料清单表格和填写说明,免却当事人路途奔波或多次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