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事务所接受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委托,承办审计查证、咨询服务业务。
(一)审计查证
审计事务所的审计查证业务,包括以下事项:
1.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济责任的查证事项;
2.经济案件的鉴定事项;
3.注册资金的验证和年检;
4.基本建设工程预、决算的验证;
5.建帐建制,资产评估,清理债权债务;
6.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查证业务。
审计事务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查证业务,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办理的,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执行。
除此以外,审计事务所根据政府的规定,办理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审计事项。
(二)咨询服务
审计事务所的咨询服务业务,包括以下事项:
1.经济管理咨询服务;
2.培训审计、财务、会计和其他经济管理人员;
3.担任审计、会计咨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