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
建设项目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概算已经批准;
二、建设项目已正式列入国家、部门或地方的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已经完成;
四、又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五、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的来源已经落实;
六、已经建设项目所在地规划部门批准,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已经完成或一并列入施工招标范围。